乡村要振兴,机制体系要优先
一是健全专项小组工作推进机制。2023年,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查通报等方式研究重大事项、安排重点工作、调度推进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机制更加健全。
二是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以建立网格管理机制、健全风险发现机制、健全快速识别机制、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健全风险消除机制、建立工作奖惩机制为主要内容,构建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可靠、保障更加有力的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机制。制定出台乡村建设行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农村参与乡村建设权责清单,抓好机制建设、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按照“一项重点任务一个专项方案,一个专项方案一个推进专班”的原则,建立“1+20”乡村建设行动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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